电话:1993451952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金堂时时新闻

关于发布成都市2018年企业工资 指导线的通知(转发为成人社发〔2018〕31号)

来源:成人社发〔2018〕31号 时间:2018-09-07 作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浏览量:

timg (3).jpg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

关于发布成都市2018年企业工资

指导线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机制,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与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发布成都市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成都市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2018年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综合平衡,确定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一)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

(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11%

(三)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

二、分类指导意见

(一)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7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7%)以上、上线(11%)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非公有制新兴行业企业工资增长可以突破上线(11%)。

(二)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7%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三)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以参照下线3%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四)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3%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与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在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的调控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和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竞争类国有企业工资增幅按照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相挂钩,与劳动力市场基本相适应的原则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工资总额预算报薪酬审核部门核定。

(六)各类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成都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主动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注重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重点向技术岗位、艰苦岗位、生产一线及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

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重点围绕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展开,健全以岗位和业绩为价值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薪酬市场对标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工资水平;要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工资收入与个人绩效紧密挂钩,根据贡献大小合理拉开档次,收入分配向创造价值的核心人才、关键岗位和生产一线岗位倾斜;要理顺内部分配关系,原则上一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企业集团总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速。

(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应按照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要求,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依据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工资水平。同时,要结合劳动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调查、企业薪酬调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导向作用,为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提供更好服务。

(八)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适用范围

成都市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在蓉的各类企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总工会

 

 

 

成都企业联合会/成都企业家协会    成都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8830


分享到: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19934519523
周一到周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成都新梦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蜀ICP备17004839号-7

地址:彭州 EMAIL:1805164638@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